关于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认为,近年来,我市把创建国家生态市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围绕“全省争先、苏中领先、苏北率先”的发展定位,坚持打生态牌,走绿色路,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等重点工程,环境质量有效提升。2014年4月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市,2014年12月国家生态市创建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2015年6月在盐城首家通过环保部组织的考核验收,国家生态市创建取得了决战决胜的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也指出了我市国家生态市创建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环境基础设施运行质态有待继续提升。一是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不高。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管网建设与厂区处理能力不匹配,接管单位不全,进水量偏小,污泥处置不够规范,运行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生活垃圾“四级”处理体系不够健全。村组两级比较薄弱,无害化处理尚未真正做到全覆盖。(二)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有待继续提升。一是部分沟河特别是偏僻地区小沟小河整治量还相当大,水生植物、杂草杂物等水面漂浮物还比较突出;二是规模畜禽养殖粪便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不高,农业面源污染还需下大力气治理。(三)水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饮用水水源质量总体平稳,但上游客水水质时有污染,对我市饮用水水源构成一定的环境风险;市区内河水质时好时差,一些河段水质黑臭现象时有发生。(四)环境监管及信访压降难度大。一方面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污染源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全天候环境监管面广量大;另一方面由于环境污染不时发生,环境信访量较多。
创建国家生态市仅是阶段性目标任务,生态的修复、涵养和保护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提升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生活污水处理方面:一要推进污水处理管网全覆盖,加快管网建设进度,增加接管单位,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量。二要加强在线监控。严格出水监控、在线监测数据管理,确保监控到位、数据准确。三要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创新管理办法,探索“托管”经营模式,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和运营。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环卫管理组织体系。做到保洁队伍、管理标准、设施建设、考核奖惩“四统一”,提高镇区环卫管理水平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率。加大投入,配足镇区保洁人员数量和机械设备,稳定保洁人员队伍。加强市级考核指导,促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垃圾中转站常态化运转,渗沥液规范处置,垃圾日产日清。
2、进一步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要继续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加大对骨干道路沿线畜禽养殖场整治,压降农业面源污染;巩固骨干路道、重要河道整治成果,做到卫生整洁、不留死角;建立秸秆“双禁”长效机制,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用水管理投入机制,保障长效管护、水环境整治、功能区建设保护、节水技改等方面的资金需求,确保管护工作真正到位;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畜禽粪便处理中心,推广沼气工程、肥料化等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方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强制推进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3、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强化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稳定有效运行;规范污染物处置,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完善对第三方运维的监管,不断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依法严肃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着力解决影响生态环境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多途径,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加快工业节水项目和工业重复用水设施的建设。确保COD排放强度小于
4、进一步推进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水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大力组织推进《东台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三年实施方案(2015~2017)》。加强水资源保护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全民生态意识;着眼源头管理,加大水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强化责任,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结合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大力整治城乡水环境,进一步彰显水绿东台、人文东台、宜居东台、生态东台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