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东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2日 点击数:1721
(2024年1月11日东台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雪峰同志代表市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东台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始终锚定“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瞄准百强县第一方阵”总目标,紧紧扭住“十大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总抓手,积极投身“一二三四”总布局,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为谱写现代化新东台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