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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题培训塑造能力过硬“打铁人”

    近日,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举办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苏监察工作运行“1+N”制度体系》专题培训班。

    培训强调,新《条例》在运用中有七个事项需要注意:一是违纪行为的分类和表述;二是违纪行为表述的次序;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四是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影响期;五是主体身份证据的确定;六是新《条例》33条的理解问题;七是审查与调查、违犯与违反的区别。《“1+N”制度体系》修订的重点内容为:一是明确细化了监察对象;二是明确了监察机关管辖相关规定;三是移送审理环节相关工作规定;四是完善了与检察机关对接和衔接机制;五是完善了调查措施使用相关规定;六是完善了证据方面相关规定;七是明确了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暨审查起诉材料的程序及内容。

    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陈宁主持培训班并指出,要通过各种途径认真学习研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贯彻,做好表率,全方位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要心存敬畏、握紧戒尺,以学习贯彻新《条例》、新体系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研究对策举措,以钉钉子精神将各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要自觉对照《党章》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自身免疫力,时刻防止“人情腐败”、“权力寻租”和“温水煮青蛙”陷阱,努力营造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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