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 页 | 走进东台 | 人大概况 | 新闻动态 | 监督纵横 | 代表工作 | 法律法规 | 学习调研
今天是2025年10月04日  星期六
您现在的位置:东台市人大常委会>> 正文内容

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109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巩固和发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更好地发挥法治引领和示范作用,适应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全国、省、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16年到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紧扣全市大局,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观念。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进万家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国家基本法律、重要地方性法规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公民权益保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东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对象,引领带动全社会法治素质普遍提升

坚持把全民知法守法作为法治东台建设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切实抓出成效来。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始终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干部考法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抓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这个关键对象,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需求,突出企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风险防控宣传,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防范风险的能力,切实发挥企业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抓好特殊人群学法用法,以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吸毒制毒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使他们自觉学法尊法守法,更好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三、弘扬法治文化,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坚持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相适应,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于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在全社会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全面深化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等五大行动,将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推动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挖掘、提炼本土传统历史文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经常化、常态化,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使法治文化更为深入地渗透和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构筑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

四、注重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坚持改革创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由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由单向传播向双向互动转变,由分散单一向多元共建共享转变。开展精准普法,实现需求收集、管理实施、研发推广、服务反馈等有机衔接、有序运转。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实现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之间的良性互动。强化大众传媒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公益广告刊播的监测、公布机制,推动公共场所显示屏、宣传栏和移动终端等载体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加大普法类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普法质效。

五、加强组织实施,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保障

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普法主体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职能。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内容,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制度,建立国家机关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广泛开展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全国、全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全面推行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大普法宣传投入,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标准足额拨付,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的实际需求。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吸纳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六、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决议顺利实施

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制定出台考核验收办法,加强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市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健全普法动态考评机制,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建立司法部门、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向人大报告普法、学法、用法情况制度。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字体: 】【打印文章
东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C) 苏ICP备15061986号-1
Copyright 2023 www.dtr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11.0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