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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选举委员会公告

东选字第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及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经研究确定:20161215日为我市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日。我市的选民登记工作从201610月起,到20161123日止。

为了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凡属于我市户口的本地选民,应于选民登记截止时间前,主动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本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和核对。凡不属于我市户口的外来人员,应当回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在我市的现居住地或工作地参加选举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并持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地的选民资格证明,在选民登记截止时间前主动到我市的现居住地或工作地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各选区所设选民登记站的具体地点由各镇选举委员会和经我市选举委员会批准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外来人员参加我市选民登记的,不作为迁移户口和享受其他待遇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东台市选举委员会

                   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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