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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富安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决议

20161227日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依照《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富安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议案。

会议认为,富安镇是著名的苏北盐场文化古镇,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底蕴深厚。编制《富安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对于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彰显富安古镇特色、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等,都十分必要。保护规划的目标定位准确,一镇、两廊、多点的保护结构合理,保护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有效,对于引领富安镇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及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富安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按有关程序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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