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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0日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崔康同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建设“两个机关”总体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新成效,在助力高品质生活上有新作为,在促进高水平法治建设上有新建树,为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东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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