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何国东同志代理东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 点击数:2566
(2021年5月25日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何国东同志代理东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