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点击数:2235
(2021年12月31日东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东台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中旬在台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东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东台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东台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东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东台市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2年东台市民生实事项目;选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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