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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3日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东台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上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东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东台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东台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东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东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报告;

(8)2022年东台市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投票表决2023年东台市民生实事项目;

(9)选举;

(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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