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评议工作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 点击数:2822
一、评议时间
2023年9月——10月
二、评议对象
(一)部门单位(12家)
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文广旅局、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
(二)员额法官、检察官(23人)
市人民法院(15人):杨凯卫、张俊宏、梅勇、王元元、吴海燕、何娟、杨小英、于志丽、任中书、王世华、杨鹏、姚芳、潘佳文、金磊、夏伯远
市人民检察院(8人):李雪雷、李军、徐婷婷、周玲玲、许春梅、梅晓丽、刘长慧、周栋
三、评议内容
(一)部门单位评议
1、执行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2、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3、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建立完善反馈报告制度等情况;
4、及时有效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办理落实情况。
(二)员额法官、检察官评议
1、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包括政治理论、法学理论和审判、检察业务知识学习等。
2、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实绩以及办案质量、办案作风等。
3、落实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包括遵守法纪、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廉洁司法等。
4、司法为民、服务中心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等。
为切实做好2023年人大评议工作,更加精准反映被评对象的工作情况。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围绕评议内容对被评部门单位和员额“两官”提出意见建议,联系邮箱:dtrdb1402@163.com。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研究,并吸收到评议调研报告中。
东台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