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2日 点击数:1836
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2月22日在台城召开。会议决定: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3年2月28日至3月2日在台城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东台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会议同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审议稿)》。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顾鹏飞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树斌、赵良钢、沈浓、孟令生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崔文军列席会议。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东台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东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会议同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审议稿)》。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顾鹏飞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树斌、赵良钢、沈浓、孟令生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崔文军列席会议。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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