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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东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5日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谭斌院长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2021 年和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 年和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东台市委坚强领导和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为激情开创“强富美高”新东台现代化建设的崭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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