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 页 | 走进东台 | 人大概况 | 新闻动态 | 监督纵横 | 代表工作 | 法律法规 | 学习调研
今天是2025年01月11日  星期六
您现在的位置:东台市人大常委会>> 正文内容

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宏成同志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东台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好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和十大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字体: 】【打印文章
东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C) 苏ICP备15061986号-1
Copyright 2023 www.dtr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11.0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