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评议工作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点击数:3880
一、评议时间
2024年9月——10月
二、评议对象
(一)部门单位(9家)
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税务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局、公积金管理部
市人民法院(15人):赵建东、陈岗、杨彬、徐刘根、崔爱华、李振杰、杨礼红、卞荣巍、储鹏杰、葛凯、施展、郁静涵、杜云昌、吴奇、华佳
市人民检察院(7人):朱筱艳、徐小平、于光海、王伟、丁莉莉、周宝平、余丽娟
三、评议内容
(一)部门单位评议
1、执行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2、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3、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建立完善反馈报告制度等情况;
4、及时有效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推进票选民生实事项目情况,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办理落实情况。
(二)员额法官、检察官评议
1、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包括政治理论、法学理论和审判、检察业务知识学习等情况。
2、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实绩以及办案质量、办案作风等情况。
3、落实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包括遵守法纪、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廉洁司法等情况。
4、司法为民、服务中心工作情况和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
为切实做好2024年人大评议工作,更加精准反映被评对象的工作情况。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围绕评议内容对被评部门单位和员额“两官”提出意见建议,联系邮箱:dtrdb1402@163.com。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研究,并吸收到评议调研报告中。
东台市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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