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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大来东开展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64日上午,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大明率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爱东、副主任吕洪涛,副市长朱均东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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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许河镇四仓村“四联中”展示馆、三仓镇烈士陵园、新四军枪械所旧址、弶港镇巴斗村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等方式,了解我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展览展示、宣传教育等情况。

东台是一片英雄的土地,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现有不可移动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28处。自《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突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结合,创新举措,积极作为,全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苏中四分区抗日烈士纪念碑、黄逸峰故居、红兰别墅、新四军枪械所旧址等入选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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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给予肯定,明确要求我市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扎实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切实发挥好革命遗址凝心聚力、铸魂育人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统筹资源力量,活化利用革命遗址,推动红色文旅融合发展,讲好东台革命遗址背后故事。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融入教育体系,更好发挥革命遗址宣传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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