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荣膺“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5日 点击数:2177
1月23日,在四年一度的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上,东台法院作为此次全省唯一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该院院长周宏作为受表彰法院代表赴北京领奖。“全国模范法院”系最高法院表彰基层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此次,全国仅有38家法院获此殊荣。东台法院由此也成为苏中、苏北首家获此荣誉的法院。
近年来,东台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审判质效、内部管理、过硬队伍建设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大局工作;坚持为民宗旨,全力推进民生司法;坚持严格司法,全力维护法律权威;坚持从严治院,全力提升司法公信,打造出诉讼服务、精品案例、差错责任追究、法院文化等品牌特色工作。2014年、2015年各有1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连续8年在盐城法院系统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两次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先后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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