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召开2016年度工作会议
2月26日下午,东台法院召开2016年度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级法院工作会议以及盐城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工作。全体院领导和全院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王彦主持。
会上,东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宏作了题为《对标先进,抬高标杆,查补短板,奋力实现全院工作新跨越》的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去年全院各项工作,执法办案实现新提升、服务大局彰显新成效、民生司法取得新业绩、队伍建设有了新进展。一年来,全院共有18个部门、58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整体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被最高法院和人社部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周院长深刻分析了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就顺利实现2016年工作总体目标,以及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让模范法院这一至高荣誉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要求广大干警始终强化“三个意识”:一要强化忧患意识。“全国模范法院”这块金灿灿的奖牌代表的不仅仅是沉甸甸的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沉甸甸的压力。今后,上级法院对东台法院的期望将会更高,党委政府对司法服务的要求将会更严,社会各界对审执工作标准将更精细。同时,荣誉不是终身制,不是保险箱,一旦队伍廉政出现较大问题或者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模范法院就会被摘牌。创牌难,守牌更难。模范法院称号的获得不是意味着争创结束,而是标志着更新更高的开始。要始终保持忧患意识,无论是在谋划每一项工作,还是在审执每一起案件时,都要如履薄冰、认真对待。每一位同志都要像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好这一来之不易的荣誉,无论是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都要时时自我约束,事事自我鞭策。二要强化标杆意识。公正立模、清廉铸范。模范是指值得他人学习或取法的榜样。全国模范法院意味着院领导、中层干部、广大法官以及司法辅助人员都是各层级的榜样和标杆,意味着各审判条线、各庭(局)、各团队都是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榜样和标杆。因此,全院上下要牢固树立标杆意识,要有“争不到第一是落后,干不到一流是失败”的豪气,想问题、做事情、办案件都要以“我站最前列、我是排头兵”的标准来衡量。要抬高标杆,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目前工作不是全市条线第一的要找差距、查根源、定措施;已是全市条线第一的要厚植优势,放眼全省、全国法院的先进,明确赶超对象,勇当全省、全国法院条线的标杆。三要强化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让模范法院的称号历久弥新,经得住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既需要坚持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工作方法,更需要与时俱进。面对审判工作的新形势、司法改革的新任务、队伍管理的新要求、信息化建设的新机遇,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弘扬创新精神,提升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以特色求地位、以亮点求品牌理念,努力形成特色不断涌现、亮点精彩纷呈的局面。当然,也不能为创新而创新,而要贴近审判、贴近实际,创新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举措。强化忧患意识,强化标杆意识,强化创新意识。
就做好2016年工作,周院长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是坚持围绕中心,全力助推五大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参与法治建设,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实现新跨越。二是坚持依法履职,强化刑事审判打击功能,强化民事审判调节功能,强化执行工作威慑功能,强化诉讼服务分流功能,在推进执法办案上实现新跨越。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任务落实,积极推进诉讼方式创新,主动策应环资审判管辖改革,在深化司法改革上实现新跨越。四是坚持从严管理,一以贯之强化审判管理,一着不让强化纪律意识,一丝不苟强化内务管理,在提升司法公信上实现新跨越。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狠抓司法能力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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